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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平鎮區東豐路與山福路口的山仔頂老榕樹-因褐根病嚴重難以救治,解除老樹列管,已培育二代木讓老樹傳承」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說明如下

  • 發布單位:林務科

平鎮區東豐路與山福路口的山仔頂老榕樹,原為本府公告之列管樹木(平鎮區003),受「桃園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列管保護。無奈該樹感染褐根病情形非常嚴重,案經今(112)年7月本局邀集相關單位及林業試驗所專家學者專案會勘,診斷該樹罹患俗稱「樹癌」的褐根病,且褐根病菌絲已蔓延到樹幹基部,該樹已病況嚴重、病菌傳染力強,且隨時有傾倒之虞。案經國有財產署及平鎮區公所申請廢止老榕樹列管,本府於112年10月30日召開「桃園市樹木保護審議會議」討論後,考量公共安全,依據「桃園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有危害公共安全或居家安全之虞」,決議同意國有財產署及平鎮區公所申請廢止老榕樹列管,以避免老樹因中空腐朽突然傾倒,而有公共安全之虞。
地方民代接獲民眾陳情,關心後續老樹病害維管工作,於112年12月8日發文通知相關單位安排會勘,本局隨即安排12月21日下午辦理會勘。
惟平鎮區公所於民代行文通知之前,已受理民眾陳情及巡查人員通報,該老樹側枝有影響交通及公共安全之虞,國有財產署亦要求派工移除老樹。區公所委外廠商於施作過程發現該樹因感染褐根病嚴重,樹幹已經中空,隨時會倒塌影響東豐路行車之安全,廠商在未告知平鎮區公所的情形下,遂進行強剪至主幹。本局認為平鎮區公所委外廠商處理程序確有瑕疵,將請區公所配合檢討改進。
目前坊間有傳聞該老榕樹為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所砍伐,本局在此澄清本局確無辦理此事。遂本局訂於12月21日下午辦理本案會勘,檢視受感染老樹根系基幹、及受褐根病菌污染土壤整體處理計畫,未來也將持續督導平鎮區公所後續維管情況。
本局於112年11月24日公告本案老榕樹(平鎮區003)廢止列管同時,考量在地民眾對老樹的歷史情感,已先行委請專業廠商於該老樹留取健康枝幹進行無性繁殖,培育二代木苗,盼平鎮老榕樹「二代木」能在健康的土壤環境下成長,再現昔日風采。未來本局將持續加強督導各土地管理機關對老樹之照顧維管,以達保護樹木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