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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6點附件3,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以農授漁字第1131544154號令修正發布。

  • 發布單位:漁牧科

「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6點附件3,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以農授漁字第1131544154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