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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農地?何謂耕地?

  • 發布單位:農業局
  • 發布日期:109-01-01

『農地』泛指廣義的農業用地,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定義,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1.供農地、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2.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 土地。3.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耕地』是農業生產之精華所在,是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