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林漁牧-農業產銷班設立如何申請?

  • 權責單位:資訊中心
  • 發布日期:112-11-06

1.若申請者想新成立或加入既有之農漁牧產銷班,可詢問其耕作或戶籍地區之農漁會推廣股人員。
2.依據『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規定,農業產銷班應以年滿十八歲,且土地相毗連或經營相同產業之農民為班員組成。
3.農業產銷班產業類別共分4類,包括 農作、畜牧、漁業及其他,不同類別均有不同的班員人數限制和土地面積規定,且同一農民就同一產業類別內以參加一個產銷班為限。
4.全班栽培規模面積合計須達十公頃(設施利用型為五公頃)以上。
5.農、牧產業類產銷班相關業務請洽農會,漁業類產銷班請洽漁會。目前桃園市各區皆有設置農會,漁業則僅桃園區及中壢區兩個漁會,其轄區可至漁會官網查詢。
6.有關農業產銷班設立事項,請逕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 農糧業務 - 農業產銷班專區 - 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搜尋相關詳細資訊,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3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