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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因地勢低漥,無法耕作,需填入乾淨土方應如何申請?

  • 權責單位:資訊中心
  • 發布日期:112-10-30

一、應依據桃園市申請農業用地改良作業要點向本府(農業局)提出申請,並檢具下列書件各乙式八份:
(一) 農地改良申請書。
(二)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三) 農地改良使用計畫書
(四) 農地現況照片。
(五) 申請人(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六) 其他必要書件。

二、土方來源應為本市合法土資場,回填土方僅限於黏質或粉質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