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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漁牧-休耕申請未收到通知怎麼辦?(0501-20130108-00002)

  • 權責單位:資訊中心
  • 發布日期:112-10-16

1.生產環境維護(休耕)每年分兩期申報,第1次及第2次耕作措施,申報時間由區公所及農會以宣導單、簡訊及跑馬燈等方式公告,如未收到通知,仍可於每年公告之申報期間內至全國任一鄉鎮公所辦理,若於全國統一申報期未完成申報,僅能針對第2次耕作措施部分辦理補申報,113年全國統一申報日期為1月3日至2月4日,補申報為6月1日至6月30日。

2..因應國內近日水情不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專案開放「第1期申報稻作農民」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得變更申報「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

※自108年,農委會因休耕係為農地農用下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之行為,為避免曲解原休耕政策本意,「休耕」措施正名為「生產環境維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