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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漁牧-舉發森林火災案件,因而查獲犯罪者,是否有獎賞?

  • 權責單位:資訊中心
  • 發布日期:112-11-21

有,可依「森林保護辦法」第三十四條「 舉發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之犯罪,除私有林外,因而查獲犯罪行為人者,自警察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之日起三十日內,得發給舉發人每案新臺幣十萬元之破案獎金。」;第三十五條「 舉發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四十三條之行為,自查獲行為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之獎金。發現森林火災並為首位通報者,自通報日起三十日內,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之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