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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

  • 發布單位:林務科
  • 發布日期:112-02-15

本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原為消防局主政辦理,為使消防業務回歸專業面,減輕消防人員勤務壓力,以救災救護消防工作為主,「捕蜂捉蛇」業務移交由農業局主政,消防局輔導協助。本局於籌辦期間,經消防局協助召募具捕蜂捉蛇經驗之義勇消防人員,共計成立4個工作大隊。104年10月19日「桃園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大隊」誓師成軍,同年10月20日起由工作大隊接辦捕蜂捉蛇業務。

成立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大隊之目的,為對於危及市民身心安全之蛇、蜂類,運用義勇消防組織人力,即時捕捉或排除危害緊急救護,以確保民眾身心安全。通報方式仍依民眾原有習慣,由119或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受理通報案件。各大隊值勤時間為上午8時至晚上10時,依照責任區域分時段輪值,必要時會互相支援,指派出勤人員前往處理。晚上10時至翌日8時之通報案件,由消防局協助受理錄案,如遇人身安全緊急通報案,消防人員逕赴現場處理。
本市緊急救護(捕蜂捉蛇)工作大隊轄區範圍:第一工作大隊駐點於消防局桃園分隊,負責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第二工作大隊駐點於消防局華勛分隊,負責中壢區、楊梅區、新屋區;第三工作大隊駐點於消防局蘆竹分隊,負責蘆竹區、大園區、觀音區;第四工作大隊駐點於消防局龍潭分隊,負責龍潭區、平鎮區、大溪區、復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