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明(106)年第1期作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休耕、轉(契)作、種稻申報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作業期間,統一訂定於自106年1月3日至2月10日止,請公告並加強宣導周知。 公告全詳文請參見附件。
有關明(106)年第1期作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休耕、轉(契)作、種稻申報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作業期間,統一訂定於自106年1月3日至2月10日止,請公告並加強宣導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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