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114年度桃園市小花蔓澤蘭收購。
依據: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114年度桃園市入侵植物防治計畫」(114林發-04.4-竹企-06(3))辦理。
公告事項:
一、收購對象:小花蔓澤蘭植物體。
二 適用對象:自然人或立案登記之法人(請另備登記證明文件)。
三、收購價格:每公斤8元計算,不足一公斤核不予計價。
四、收購數量:10,000公斤。
五、受理期間及時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每週一、 三、五下午2:00至5:00。
六、收購地點:本市各區公所農經課或復興區公所農經所。
七、申請人備齊下列物品及文件,至受理地點申請收購:
(一)欲申請收購之小花蔓澤蘭植物體(以塑膠袋裝袋)。
(二)申請書(得至收購單位領取)。
八、審查標準:
(一)每袋小花蔓澤蘭須達8成以上,以該袋總重計算;袋內若有大型石塊或其他重物,應去除後再秤重。
(二)每袋小花蔓澤蘭達5成以上未滿8成者,以該袋總重二分之一計算。
(三)若抽查每袋小花蔓澤蘭夾雜其它植物或雜物致小花蔓澤蘭未達5成,則核實計價,餘所送植物一律不予退還。
九、給付方式:完成檢查秤重後採現金方式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