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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第5點、第6點及第4點附表2,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以農授漁字第1141544420號令修正發布。

  • 發布單位:漁牧科
  • 發布日期:114-04-15
  • 聯絡人:林松立

「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第5點、第6點及第4點附表2,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以農授漁字第1141544420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