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0年封溪護魚公告

  • 發布單位:漁牧科

110年封溪護魚公告

一、 禁漁範圍:自本市龜山區楓樹里楓樹溪光明橋起(座標:北緯二十五度零分三十五秒,東經一百二十一度二十分三十三秒)至終點(1)中坑溪(座標:北緯二十五度一分五十六秒,東經一百二十一度二十分四十四秒)、終點(2)風尾坑溪(座標:北緯二十五度二分八秒,東經一百二十一度二十分十六秒)全長共計五點八五公里。
二、 禁漁期間:自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