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113年度桃園市小花蔓澤蘭收購。
依據: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113年度桃園市入 侵植物防治計畫」(113林發-04.2-竹企-43(1))辦理。
公告事項:
一、收購對象:小花蔓澤蘭植物體。
二、適用對象:自然人、立案登記之法人。
三、收購價格:每公斤5元計算,不足1公斤不予計價。
四、受理期間及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每週一、三、五下午2時至5時。
五、收購地點:本市各區公所農經課。
六、申請人備齊下列物品及文件,至受理地點申請收購:
(一)欲申請收購之小花蔓澤蘭植物體(以透明塑膠袋裝)。
(二)申請書(得至收購單位領取)。
七、審查標準:
(一)須以透明塑膠袋裝妥。
(二)每袋小花蔓澤蘭須達8成以上,以該袋總重計算;袋內若有大型石塊或其他重物,應去除後再秤重。
八、給付方式:完成檢查秤重後採現金方式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