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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業保險

  • 發布單位:農務科
  • 發布日期:114-09-12

111年起農業部推動辦理水稻收入保險政策,要求所有合法種植水稻的農民均須登記投保基本型保險,保險費由農業部全額補助,當轄區每公頃實際產量低於8成基準產量即理賠每公頃1.8萬元,自114年1期作起理賠金提高每公頃2萬元,及繳交公糧亦可投保加強型收入保險,本府針對水稻額外加保「加強型」收入保險保單或富邦產險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及梨、芒、農業設施、養蜂、西瓜、高梁等保險,原農民須負擔50%,由本府加碼配合補助保險費40%,農民僅需自付10%,以擴大保障農民收入,減輕農業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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