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起農業部推動辦理水稻收入保險政策,要求所有合法種植水稻的農民均須登記投保基本型保險,保險費由農業部全額補助,當轄區每公頃實際產量低於8成基準產量即理賠每公頃1.8萬元,另本府針對水稻額外加保「加強型」收入保險保單或富邦產險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及梨、芒、農業設施、養蜂、西瓜、高梁等保險,原農民須負擔50%,由本府加碼配合補助保險費40%,農民僅需自付10%,以擴大保障農民收入,減輕農業經營風險。113年一期作水稻收入保險 面積/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