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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漁牧-原住民如果因為傳統文化祭典需要獵捕野生動物時,應如何申請辦理?

  • 權責單位:資訊中心
  • 發布日期:112-12-01

1.應以里或部落為單位,填寫申請書向獵捕區域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經初審後轉請市政府農業局複審,並發給審核通知書。
2.於未經野生動物保育法或其他法令公告管制之溪流、湖泊或海域捕撈一般類之魚、蝦、蟹或貝類等水生動物時,得免辦申請。但不得以電、毒、炸等方法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