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於申請興建農舍時,須先取得「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農民興建農舍資格,始得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建築執照申請。農民興建農舍資格應檢附農舍經營計畫書、生產佐證資料、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農保或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之在保證明、申請日往前至少二年內每年之農業生產佐證資料、農舍用地平面配置圖、無自用農舍證明、臨接道路屬「政府施設或養護且供公眾通行」之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向本府農業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