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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優農

  • 發布單位:農務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劃吉園圃標章於108年6月15日後不再使用,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推動桃園品牌農產品標章─桃園優農,建立桃園在地農產品品牌形象,並生產優質安全農產品。

申請對象︰
(一) 本市依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設立登記之產銷班班員。
(二) 於本轄土地實際經營農業生產之個別農民。

申請方式:
(一) 有意願加入桃園品牌農產品標章者,可向產銷班輔導農會或土地所轄農會提出申請。
(二) 申請者需填寫申請審查表、並提供栽培管理用藥紀錄供審查(生產追溯或產銷履歷可於系統上填報)、並簽訂桃園品牌農產品標章使用契約書。
(三) 農會受理農民申請資料並確認為實際耕作農民或產銷班班員,將資料轉送本局審查。

審查機制:
(一) 農會提送本局審查受理後,由本局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及輔導農會召開審查會議,經審查申請表、栽培管理用藥紀錄及簽訂之使用切結書完整者,始合格通過申請。
(二) 本局於審查會結束後五日內,將審查結果函知輔導農會轉知申請者。